這意味著,殺了他們,搶了他們,屁責(zé)任都不用擔(dān)!
更何況,他們從大明,殺到安南,一路上又是風(fēng)暴,又是熱帶暈船,又是熱帶疾病的。
包括張德魯在內(nèi),所有士兵都覺得,要是不搶點,不拿點,都對不起自己這些日子的辛苦!
所以,當(dāng)入城之后深夜里面,陳明,施瑯,還有張德魯他們?nèi)?,一塊進(jìn)城,商量了一陣后,通過投票表決,三人當(dāng)中,施瑯與張德魯決定在富春城放搶,并且將富春城內(nèi)繳獲的幾十萬兩金銀,給截留三成,他們幾位兩個,跟以陳明為首的大使們,按人頭分錢。
而對于士兵,則在城中放搶!
所有士兵,包括船上的水手,都可以登陸放搶。
當(dāng)然,比左良玉精明的是,陳明提出一個要求,那就是,放搶后所得的財貨,有三成需要作為特殊繳獲,不上報給國庫,另成一賬,回程時送到北京,面圣是親呈給崇禎皇帝作為禮物!
這一提議,很快就得到了施瑯與左良玉,還有全體官兵們的一致同意!
就這么的,次日清晨,原本還覺得大明王師軍紀(jì)不錯的富春百姓們,很快就嘗到了當(dāng)亡國奴的滋味!
與左良玉他們不同。
張德魯還有施瑯?biāo)麄儌z雖然是心狠手辣的武夫,但他們身邊卻跟了五個從中央外放出來的大使官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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