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中文 > 古言 > 雄兔眼迷離 >
        他拍了拍身下羊皮,感慨著薛凌第一封信上所謂的要暫緩行事,怪不得要暫緩行事。拓跋銑起身哈哈大笑,將桌上筆墨隨手打翻在地。這種文雅東西,反正他是不愛。

        哪能事事盡如人意呢,那女人急不可耐的東西展示給自己看,還不就是心癢難耐的要霍家死,他就偏要從這件事上多撈一點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知道薛凌會把骨印送往鮮卑,畢竟霍云昇快死了。就算他想的全部是錯的,只要霍家的人快死了,那個女人一定會把印給自己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此事,難免因輕蔑而覺得好笑。當年梁國京都,白面御林郎舉杯祝好,猶不過昨日之事。明日,那傳信的蒼鷹就要趕著去啖其血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聞漢人有逐鹿中原之說,初聽得,猜的是那只鹿子應該和原上黃羊一般被人追的抱頭鼠竄。后徐徐習之,方之中原的鹿從來是悠然天地其間,笑看一群人死我活。根本沒人去抓那只鹿,大家只想到,但若旁人死光了,那鹿自然便歸我一人所有。

        這好像并無錯處,可總也有哪兒不對。他終沒想出個所以然來,只喚了幾個親信來議事,這頭頂上的天,該變一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薛凌劍挑的并不順手,倒不是陶記沒好東西。陶弘之親自帶著,小二哪能沒眼力見兒,抱過來的都是鎮(zhèn)店的金貴玩意。然平意善守不善攻,軟劍善攻不善守,中規(guī)中矩的劍又不好隨身帶,怎么也不能十全十美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比劃了好些時候,仍是只能妥協(xié),選了一柄極好的軟劍,輕柔靈動。其實她并不擅使這東西,戰(zhàn)場上的兵刃多剛勁厚重,砍將過來,軟劍是招架不住的。唯有仗著身形疾巧及劍口鋒利速戰(zhàn)速決靠割脖子取人性命,多用在兩軍叫陣時單人比劃用。

        這玩意沒有點到即止一說,所以練起來沒什么意思,且完全無法跟魯文安過手,她學著玩了些時候,也就撒了了手。如此帶在身上,自然還是不敢丟了平意。只讓陶弘之幫著留意有什么合適自己用的,便出了陶記大門。

        陶弘之微微躬身道了好,瞧著薛凌走遠,只抿著嘴角咧了一下。什么也沒問。他看見薛凌脖子里有細微翻白傷口一絲。常人多是看不出來,但他這個行當,常有不經意磕碰。出血之后再泡水,傷口便是這樣表皮發(fā)白外翻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個姑娘的脖頸處,總不能是不經意磕碰的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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